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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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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分类及申请流程

养老服务对象分类及申请流程

社区日间照料服务

入托服务对象

本辖区60周岁及以上、生活基本自理、无传染性疾病、无严重心脏病、无精神病史、无严重失智、需要日间照料的老人。

申请入托流程

1、老人或亲属向居生所在地日间照料中心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资料

2、服务评估:日间照料中心安排服务需求评估

3、对符合条件者递交相关资料(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由县区级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4、办理入托手续(填写老年人入托信息登记表、签订入托协议书、交纳相关费用);

5、接受服务:安排老人入托并接受服务。

 

民政居家养老服务

民政援助对象

1、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城乡五保供养对象中的老人

2、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低保或低保边缘的孤寡老人; 

3、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高级以上劳动模范老人

4、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重点优抚对象老人

5、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归国华侨老人; 

6、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二无困难老人

7、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无子女照顾或子女残疾的困难老人

8、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独生子女家庭对象中的困难老人。

民政援助标准

1、介助:(半护理) 可享受每月36小时上门生活照护服务

2、介护:(全护理)可享受每月48小时上门生活照护服务

民政补助对象

180周岁及以上的户籍老人

270周岁及以上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

民政补助标准

可享受每月3小时上门生活照护服务。

服务申请流程

1、持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递交申请

2、社区初审受理录入市养老评估平台,街道、区民政审核

3、第三方评估中心上门在线现场评估

4、区民卫局在线最终审批

5、服务中心在线接收服务对象名单。

 

长护险居家护理

长护险居家护理对象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二个条件者:

1、参加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具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资格且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人员;

2、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长期失能,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护理的,经失能评定和资格认定,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服务待遇。

居家长护险申请流程

1、失能参保对象或家属持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定点护理机构站点提出申请;
2、定点护理机构基层站点上门预评估并收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商保机构;
3、商保机构审核,派第三方评估机构上门做失能等级评估;
4、商保机构审核评估情况,并进行公示;
5、申请对象凭《失能等级评估结论书》享受相关标准的照护服务。

线上申请:关注“苏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掌上大厅”"在线办事线上申请-“长护险”-“长护险政策查询”查看相关政策,并提出线上申请 (苏州市区)

居家长护险护理标准

1、中度失能者,可享受每月13次,2小时/次居家照护服务;

2、重度失能者,可享受每月18次,2小时/次居家照护服务。
凡符合失能+失智的参保对象,每次护理服务时长为2.5小时。

 

自助居家养老

自助居家养老对象

有一定经济条件的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

向居住地辖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站提出自费购买服务申请,服务站受理申请,根据站点服务能力的情安排服务。

 

政府其他部门服务

政府其他部门服务对象

政府其他部门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包括: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老干部局、卫健委、工会等部门;由各部门自行制定相关政策条件,确定服务对象及服务标准,下发给服务中心。服务中心接单按相关标准提供居家服务。